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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我委依法受****诊所备案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诊所备案凭证。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诊所
地址:灌****镇**北路1号
主要负责人:高峰
诊疗科目:内科/精神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备案编号:****
所有制形式:集体
经营性质:****政府办)
备案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公示期间情况反映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518-****6909
****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