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资交探出公示〔2024〕49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及《****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细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桂资交发〔2020〕2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市**区苍海地热勘查”探矿权挂牌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竞得人名称:****。
(二)竞得人注册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路62号三祺城**1栋十九层1913号。
(三)成交时间:2024年12月4日。
(四)成交地点:**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
(五)成交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万)。
二、探矿权基本情况
**面积为2.3896平方公里,**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 拐点编号 | 经度:**** | 纬度:DD.FFMMmmm |
| 1 | 111.****526 | 23.****447 |
| 2 | 111.****666 | 23.****312 |
| 3 | 111.****331 | 23.****245 |
| 4 | 111.****227 | 23.****098 |
三、相关手续办理
(一)出让收益缴纳时间及方式:以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在探矿权出让时一次性征收确定的成交金额;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依据矿业权出让时《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中《矿种目录》规定的标准确定。
(二)探矿权登记申请时限:竞得人缴清探矿权出让收成交
价款后即可按规定向广******厅申请办理勘查登记手续。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起到2024年12月30日止,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探矿权出让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材料报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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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