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机动车辆保险。
2、项目编号:****。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期限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 机动车辆保险 |
三年 |
50000.00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或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财务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或承诺有依法纳税(提供承诺函),税收缴纳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或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投标人(除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若遇地方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
| 9 |
其他资格条件 |
****银行****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获取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时间,下同)通过**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200元/份。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室(******广场1栋1梯4楼414室)。标书代写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7.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8.开标地点:****开标室(******广场1栋1梯4楼414室)。标书代写
9.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将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10.采购人:****
地 址:**市**区南环城路2号客运南站三楼
联系人:刘婧
联系方式:0596-****216
11.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1幢1梯4楼407-414室
联系人:江工
联系方式:0596-****801
邮箱:****@163.com
附1:账户信息
| 保证金提交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2025年1月3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账户[以银行收账(到账时间)通知为准)],否则,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
| 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银行**元光北支行 |
| 银行账号:161********0100646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 |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