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小学食堂建设项目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小学食堂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ESXF-202411FJ-002001001)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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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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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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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小学食堂建设****中心小学食堂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
一、招标概况
****小学食堂建设项目于2024年11月25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2月16日在**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12月16日 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单位名称首字母排序) ****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870.18 ****121.73 ****136.31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365 365 365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王刚 向正祥 覃梦奇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242****72595 鄂242****88363 鄂242****53676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县高**镇楚蜀大道 190号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传真):0718-****110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152****2991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地址:**县市民之家 4 楼 413****车站旁)
联系人:**县公共****办公室
电话(传真):0718-****78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16日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客观分.zip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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