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地块名称:**市**区AB****021规划单元地块一
占地面积:23204m2
地理位置:**市**区松洲街螺涌村
土地使用权人:**市******联合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商服用地(非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珠江****公司
检测单位:****研究所****公司
钻探单位:复力****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批发零售用地(福星摩配城),根据《******局****分局关于申请**市**区螺涌村、松南村、**村**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安置房用地规划情况的复函》,调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市**区AB****021规划单元地块一位于**市**区松洲街螺涌村,地块面积为23204m2。****商铺和卫生河,****集团****供应部仓库,****环卫局汽车队和增槎路,北面为福星摩配城和**摩配城。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31060°,北纬23.091769°。
调查地块1992年以前为农田,1992~2007年间,地块内曾先后用作文具市场、蔬果市场、摩托车配件仓库和二手摩托车市场,2007年建成福星摩配城后,一直从事摩托车及其配件的销售、批发、贸易和仓储等经营活动。2024年10月,地块内店铺均已撤离地块,地块基本完成拆迁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和查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进行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得出以下结论:**市**区AB****021规划单元地块一属于潜在污染地块,潜在污染区域为地块西北侧与环卫汽车队相邻区域,潜在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和苯系物,需要进入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1月12~18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7个,采样深度为6m,共采集土壤样品28组,检测项目包括:(1)基本理化性质2项;(2)《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3)石油烃(C10-C40)。
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监测指标包括:①基本理化性质:pH值、浊度;②苯系物(5项);③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中7种重金属中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样品均有检出,以上所有检出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
根据检测结果,常规指标中,3组地下水样品中均存在浊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24倍,浊度为常规指标,属于非毒理学参数,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无需进一步进行风险评估。苯系物均未检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在3组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均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除浊度外无超筛选值情况,土壤和地下水均未受到污染,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