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北斗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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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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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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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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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北斗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公示期:2024 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

项目标段名称

**区北斗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1562.88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6****2636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2283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交货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

****6904.62

270日历天

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杨 柳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渝250********06934

第二名

******公司

****6807.65

270日历天

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黄相军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渝250********05380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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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杨柳 技术负责人:谭继均 职称及证书号:011****03554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项目经理:黄相军 技术负责人:于晓颖 职称及证书号:011****04238

第三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号:/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1、**阿****公司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1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不含70%)的,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主要材料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否决其投标;

2、**容****公司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1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不含70%)的,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主要材料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否决其投标;

3、**富强****公司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1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不含70%)的,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主要材料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否决其投标;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186****2636

地址:**市**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楼

在线异议:**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3686

传真:023-****4119

邮箱:****@fljyzx.cn

地址:**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在线投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其他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02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一中标候****集团有限公司放弃中标。现对中标候选人重新进行公示。

招标人(盖章):****

2024年12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2月17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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