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16 17:25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500,000元 人民币 |
| 31,442,704.71元 人民币 |
| CQFJSGZHPG[JS] |
| **区**山三花石黛湖片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处理厂工程项目(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区**山三花石黛湖片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处理厂工程项目(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请问:根据《****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银行金融机构才能出具的独立保函,****公司不具备出具独立保函的资格。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为独立保函,****公司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实际不是独立保函,改变了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从而不满足纸质投标保函要求。 ****公司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质疑问题较多,请问开具**不动产融资担保、**宏耀融资担保、**涪商融资担保、**双业融资担保、**交通融资担保等等这种有存在“股权纸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的纸质保函是否合格 如果后期中标公示以后,中标单位开具的是融资担保的投标保函会不会被投诉质疑从而废标 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投标保函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 投标保证金”。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704.71元(大写:叁仟壹佰肆拾肆万贰仟柒佰零肆元柒角壹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779662.91元(大写:柒拾柒万玖仟陆佰陆拾贰元玖角壹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3.2 计量周期修改成:“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参照12.4.1付款周期。” 注:本答疑补遗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 12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