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移动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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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推车 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7 9:52:09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移动推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招商街道工业六路创业壹号大楼C栋102-107、209-211室

中标(成交)金额:3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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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阳、丘骏、陈景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执行。 中标/ 成交金额在 100 万元(含)以下的,按原“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成交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按原“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81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小组对本项目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均合格。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中**施可瑞****公司所提供的“医生查房车”“台面把手位于台面上方的实物图片”不满足磋商文件“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4、★把手方向:防止夹手,把手向上翘起,位于台面上方。(提供台面把手位于台面上方的实物图片)(评审指标4)”的要求,属于“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情形,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三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采购包共有3家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阶段,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各投标文件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辰****公司、福****公司提供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齐全,给予15%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南二环路451号

联系方式:潘玲玲 、****9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前横路169号盛辉国际第五层A88

联系方式:陈明铭、范贤华、谢常亮、林龙宇\0591-****3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铭、范贤华、谢常亮、林龙宇

电 话: 0591-****3692

****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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