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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保障局(分局),******事务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中心,****医疗机构:
现将《****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三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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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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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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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七批国家集采第三采购年续签品种清单(以电子版形式提供).xlsx 附件2.第七批国家集采续签中选品种第三采购年约定采购量表(以电子版形式提供).xlsx 茂医保函〔2024〕231号 ****转发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三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