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金额 |
| 1 | **** | 913********244166U | **市清扬路123号418室 | 92.6(均分制) | 5800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区可利用**评价(**区建设用地开发整理研究)项目 服务范围:明确可利用**的目标任务和技术路线,综合研判**区发展的优势劣势,结合板块近期发展意向及重点发展区域,形成可利用**地块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与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进度安排:满足采购人需求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作为基数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500万-1000万费率为0.45%。在此基础上打8折计取。
金额:696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青莲路78号
联系人:徐浩
联系电话:0510-****8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商业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联系人:王颖、陆敏娟
联系电话:0510-****06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陆敏娟
电话:0510-****065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