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 RC- 2024-13 |
**县陌南镇曹风线(东夭村段)南侧,四周均邻东夭村集体土地。 |
9717.65 |
物流仓储用地 |
1.0 |
30% |
20% |
50年 |
332 |
332 |
| RC- 2024-14 |
**县西陌镇石湖村二组,北、南、西均邻石湖村二组土地,东邻**县中能****公司地块。 |
11631 |
公用设施用地 |
0.5 |
30% |
20% |
50年 |
318 |
318 |
| RC- 2024-15 |
**县大王镇曹风线(大阳村段)南侧,北、东、南均邻大阳村(樊家庄组)集体土地,西邻道路。 |
23749 |
公用设施用地 |
0.5 |
30% |
20% |
50年 |
649 |
649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的有关规定,国土**主管部门对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方可参加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到****开发利用股(四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到****开发利用股(四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6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开发利用股,挂牌时间为:
****号地块:2025年1月2日9时至2025年1月13日15时。
RC-2024-14号地块:2025年1月2日9时至2025年1月13日16时。
RC-2024-15号地块:2025年1月2日9时至2025年1月13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截止时,竞买人需出席挂牌现场,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竞得人。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银行
联系地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0359 ****068
联 系 人:高女士 张女士
开户单位:芮****服务中心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045********004283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账 号:148****91261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账 号:654********0000058006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