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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7 14:04】
资格后审
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至**市域(郊)铁路(**段)工程 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车辆段配电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市 |
|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 建设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配电箱 |
| 数量: |
一批 |
| 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交货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 ①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② 投标人应具有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
| (2)财务要求: |
| 无。 |
|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已供货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配电箱的供货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用户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文件。 |
| (4)信誉要求: |
| 无。 |
| (5)其他要求: |
|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 投标人若在**地铁同类项目投标中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③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因弄虚作假被查实的,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拒绝其参与**地铁同类项目投标。 ④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⑤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招标公告第3.3条款不适用。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17 至 2024-12-24, 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后(未同时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及现场招标文件获取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前往**市江东中路109号所街办公楼110室,缴纳200元招标文件费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13 09:30 ,地点为 **市江东中路265****交易中心开标室1247房间。标书代写 |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市公共**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电子标服务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 地址: |
**市江东中路109号 |
| 邮编: |
210017 |
| 联系人: |
王敏、陆小康、宋晔 |
| 电话: |
025-****6118 |
| 传真: |
025-****6118 |
| 电子邮件: |
****@jcec.cn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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