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养护工区RAP料仓钢结构大棚建设项目(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公司 | **鹏****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38.99 | ****456.52 | ****868.91 |
| 投标人 业绩 | 1、**环****公司厂区项目;2、朗贤轻量化****公司1#厂房钢结构工程;3、******公司5#厂房钢构工程 | 年产30万吨高性能新材料项目-原料上料及配料堆棚工程 | 1、******公司干煤棚建设网架施工;2、****神****公司储煤棚钢结构工程;3、******公司原煤煤棚制作安装工程;4、******公司300万吨/年焦化项目;5、******公司干煤棚可靠性鉴定后较大隐患治理;6、**轻****公司厂房项目 |
| 项目经理 | 吴行高 | 罗志刚 | 史志杰 |
2、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53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39****3092。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网、**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井岗路与**路********基地7栋9****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九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0535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