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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消防系统老旧设备设施更新改造联网项目设备采购(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中安****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路33号翠微大厦七层C段
被投诉人1:****学院
地 址:**市**区花家地南街8号
被投诉人2:****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11层1106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陵园6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公司涉嫌提供无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为无效响应;投诉事项2,****公司响应产品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