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研究所样品制备和理化性质分析平台项目(第三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4幢3层C302室
被投诉人:**华盛****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B座1103室
当事人:****学院****研究所
地址:**市**区林萃东路4号院2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址:**市**区拱辰大街98号7层083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投诉事项2-8,****公司所投产品不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8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