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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字〔2024〕74号
关于**县**镇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林业局:
报来《****林业局关于给予**县**镇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宁林报〔2024〕125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响应**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推动**县生态文明建设,同意建设**县**镇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154777.33㎡,建设范围包括:****社区、三华社区**街和北丈村范围内的9条道路两侧的生态修复,面积43392.00㎡;福仁屯蓉峰塔****基地道路段周边面积约111385.33㎡。工程内容包括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地点:****社区、三华社区**街和北丈村。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50万元,资金来源为返还的2022年区级财政森林植被恢复费。
请据此批复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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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