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慈林镇西张沟村东206m,厂区中心坐标为E112°53′47.922″、N36°00′13.008″,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处理煤矸石400万t,实际生产能力为年处理煤矸石400万t。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厂区设有1座全封闭破碎车间,彩钢结构,位于生产区北侧,内置1台给料机及2台破碎机。设有1座全封闭制砂车间,彩钢结构,位于生产区北侧,内置2台给料机及2台制砂机。设有1座全封闭筛分车间,彩钢结构,位于生产区南侧,内置5台筛分机。设有1座全封闭原料库,采用2.1m高钢筋混凝土墙+彩钢框架结构,位于生产区北侧;全封闭原料库设有1个车辆进出口,为对开式大门,位于原料库东侧,无车辆出入时保持关闭状态,西侧推拉门为人员进出口,日常为关闭状态;库内地面已全部硬化,顶部设有覆盖全场的喷雾降尘装置。设置5座钢制成品仓,均位于生产区南侧;成品仓规格均为φ12m、h29m。5座成品仓仓顶各自配套设置了1台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排气筒距离地面33m。本项目1#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91m3,2#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292.5m3,2座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为483.5m3。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专家意见、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4.****.17-2025.1.15
备注: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晴
联系电话:136****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