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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80周岁以**龄老人高龄津贴申请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政府关于建立80周岁以**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雅府函〔2014〕251号)
三、办理形式及地点
窗口办理
各****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四、办理条件
具有**省**市**县户籍,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五、申请材料
(一)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必要)
(二)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必要)
(三)享受高龄生活津贴个人申请(必要)
(四)**县80周岁以**龄老人津贴申请表(必要)
(五)其他情况。
如委托亲属等其他人员申请的,须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凡具有享受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可由其本人向其****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县80周岁以**龄老人津贴申请表》。老年人因身体原因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子女代为申请。无子女或子女无法提出申请的,****社区)代为申请。****社区)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人民政府。
(二)审核。****政府在接到申请后,符合条件的,签署意****政府公章,****民政局审批。
(三)审批。县民政局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从下个月起发放高龄津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服务中心综合咨询窗口。
(二)电话咨询:0835-****700(县民政局)。
九、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