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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水电〔2019〕241号)《****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水电〔2020〕109号)及《**市小水电生态整改及一站一策修编方案》有关要求,经水务、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核实、核准,全市境内需整改的12座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和监测设施均已达标,符合《****水利厅关于印发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及监测设施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和《**市小水电生态整改及一站一策修编方案》的要求,同意验收合格,现将有关执行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以****水务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51-****159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