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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内容
(一)1栋一单元研发用房增加一层,高度调整。1栋二单元宿舍顶层补齐半层、户数增加。
(二)商业裙楼外轮廓调整,裙房雨棚造型及轮廓调整,塔楼屋顶构架修改。
(三)场地调整,公共开放空间位置、消防车道、挡土墙位置调整,车库出入口处道路标高、坡度调整,地面47个充电自行车位调整位置,取消地面垃圾收集点(调整到地下室)。
(四)技术经济指标修改,修改后的各项技术指标等仍符合相关规划及规范要求。
二、公示日期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 日)。
三.公示地点
(一)****
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坂田街道雪岗北路和冲之大道交会处西北侧
(三)网上展示
1.******局网站
网址:http://pnr.****.cn
2.****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8639;并在信封上注明“链云广场项目公示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aishh@pnr.****.cn,邮件标题请按“链云广场项目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7 日。****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
2024年12月16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