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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我办组织前期报名参加信用修复及线上培训的8家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考试,并于11月21日在**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根据《**区小额公共**交易市场主体诚信管理规定 (试行) 》(富公资办〔2022〕1号)和《关于推行**区小额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富公管办〔2024〕18号)文件,决定对****、****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等5家企业于2024年11月26日起恢复其参与**区小额交易的权限。
特此公告。
**市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