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结果 | |
| 安水许可[2024]36号 | 是否有效:有效 | |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4-12-18 | |
| 废止日期: | ||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批复 | |
| 生命周期: | ||
| 发文日期: | 2024-12-18 09:34 | |
| 关于**市**治理工程(**县干流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县**、安乐河、冶溪河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太水综字〔2024〕27号)及附件收悉。我局委****管理处进行了审查,审查单位提出了审查报告(见附件2),我局基本同意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干流全长28km,流域面积223km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现状河滩、迎水侧堤坡等区域建有房屋,影响行洪安全及水生态、水环境;河道岸坡冲刷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堤顶防汛道路建设不完善,不利于防汛抢险;部分河道淤积,影响河道行洪;拦河堰坝等建筑物损毁,影响防洪安全;水工程信息化建设薄弱,亟待提档升级,同意在已治理中小河流工程基础上实施**市**治理工程(**县干流段)。
二、基本同意刁林岩~阳冲村段河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竹园稞~黄泥提水站段河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立新圩、陈名圩防洪标准均采用1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竹园稞~黄泥提水站段河段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余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区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四、基本同意**市**治理工程(**县干流段)治理河道总长12.89km,其中干流治理10.71km(刁林岩~阳冲村河段7.47km、竹园稞~黄泥提水站河段3.24km),防洪圈堤立新圩规划治理长度1.01km,陈名圩规划治理长度1.17km。主要建设内容有:护坡护岸工程6.42km,河道清淤工程1.33km,防汛道路工程1.01km,拆建堰坝1座,修复或加固堰坝2座。
五、基本同意刁林岩~阳冲村段护岸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护坡+仰斜式挡墙型式,竹园稞~黄泥提水站段护岸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格宾石笼型式,陈名圩白**右岸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护坡+重力式挡墙型式;基本同意堰坝工程设计,下阶段结合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基础处理方案;基本同意本工程河道清淤设计,下阶段结合河道现状进一步优化河道清淤范围。
六、基本同意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设计,下阶段进一步复核各分项工程建设征占地权属、数量、地类和征迁实物指标。本工程涉及的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编报投资250.13万元,工程建设征地****政府筹措解决。
七、基本同意本工程施工总工期12个月。
八、原则同意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报投资7336.0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编报投资7031.6万元,核定工程部分投资5535.27万元(见附件1)。超出国家和省级补助范****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九、请你局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工程设计,****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紧完善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运用以工代赈政策,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情况下,保障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任务销号。
此复。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