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本业大道、**南路、正清路、沿**路、锦溪南路易涝点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2)
至各潜在投标人:
****委托****代理的**市本业大道、**南路、正清路、沿**路、锦溪南路易涝点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针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正: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增加条款,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2.现金形式。3. 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第3.7 履约担保同步修改。
2、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均不变。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地 址:**市鹤**金海路158号;
联 系 人:刘春华;
电 话:133****80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二楼;
项目负责人:王学海;
项目负责人电话:155****0098;
项目组成员:蒋妹、周**;
项目组成员联系电话:0731-****7300-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