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盖板电子显示终端制造项目

审批
山东-日照-莒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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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22MACJJCM108王柏林
杨洪涛**省**市**
****开发区**路1号电子信息产业园D2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玻璃盖板电子显示终端制造项目****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C3974-C3974-显示器件制造
**省**市** ****开发区**路1号电子信息产业园D2厂房
经度:118.83829 纬度: 35.62185****服务局
2023-12-07
莒审批发〔2023〕210号
2023-12-077000
70****
********
****1122MACJJCM108******公司
****0705MA3UCM15222024-05-22
2024-11-192024-12-16
https://www.****.com/13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玻璃盖板电子显示终端制造项目为**项目。****玻璃盖板电子显示终端制造项目为**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成后年产玻璃盖板300万只年产玻璃盖板300万只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喷油及烘干→开料→CNC精雕→扫光→清洗→钢化→清洗2→清洗3→检验→覆保护膜喷油及烘干→开料→CNC精雕→扫光→清洗→钢化→清洗2→清洗3→检验→覆保护膜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水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纯水****园区管网排入光大****公司**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光大****公司**厂处理。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车间设置封闭式厂房,喷油及烘干、丝印、烘烤、擦版等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喷油工序颗粒物通过管道抽风负压收集经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表3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玻璃碎屑、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污泥(玻璃泥、碎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厂家回收,厂内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废切削液滤渣、废UV保护油墨包装桶、玻璃沉渣(含氧化铈)、扫光液滤渣、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废洗网水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设备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切削液桶、废网版、废乙醇桶收集后厂家回收,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项目清洗水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纯水****园区管网排入光大****公司****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口DW001),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光大****公司****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口DW002)。经监测分析,废水总排口DW001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最大值79mg/L,氨氮最大值6.71mg/L,悬浮物最大值63mg/L,pH范围7.1~7.4(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29.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值1.49mg/L,石油类最大值3.08mg/L,全盐量最大值1340mg/L。 废水排放口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含修改单)》(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光大****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中有关要求。项目生产车间设置封闭式厂房,喷油及烘干、丝印、烘烤、擦版等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喷油工序颗粒物通过管道抽风负压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经监测分析,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VOCs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3.3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5kg/h;项目厂界VOCs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1.20mg/m3;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0.396mg/m3;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1.60mg/m3。有机废气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表3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有组织排放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要求。项目采取优化厂区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经监测分析,各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3-57dB(A)。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各点位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边角料、玻璃碎屑、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污泥(玻璃泥、碎渣),集中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等要求。 一般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更换后由厂家回收、用于其原始用途,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滤渣、扫光液滤渣、玻璃沉渣(含氧化铈)、废油墨桶、废活性炭、设备维修与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需置于专门贮存场所收集存放,该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渗漏,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废网版、废切削液桶、废洗网水包装桶、废乙醇桶由厂家回收、用于其原始用途,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环评设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园区管网,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同排入光大****公司**厂处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光大****公司**厂处理。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园区管网,排入光大****公司****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纯水制备浓水排入光大****公司****处理厂)处理。 项目环评设计:喷油产污少量颗粒物,通过管道抽风负压收集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情况:喷油机配套的是滤筒除尘,无过滤棉,喷油产污少量颗粒物,通过管道抽风负压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处理效果可满足要求,达标排放。 项目环评设计: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实际建设情况:按照《**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小微产废企业和社会源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环委办〔2024〕11号),****不再单独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仅在车间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废洗网水包装桶去向由委托处置改为厂家回收,用于其原始用途。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提高环境安全防控水平。建立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环保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须符合《**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JXZI(2023)37号)的控制指标要求,即有组织VOCs0.108t/a,有组织烟(粉)尘0.053t/a。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中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和建成后信息,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企业采取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调查的基础上,企业于2024年1月24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备案编号为:371122-2024-020-L,已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企业建立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环保机构,本次验收项目排污口建设符合规范化要求,可以满足日常监测条件。设置便于永久采样监测孔,监测通道符合条件,项目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 15562.1-1995)、规定设立污染物排放口标识牌。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分析,VOCs有组织排放量最大值为0.104t/a,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最大值为0.051t/a,小于申请总量数值。项目建设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已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于2023年12月8日自主办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1122MACJJCM108001X。项目正组织验收中,本次验收项目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受社会监督。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330 0 0 0 1330 1330
0 0.043 0 0 0 0.043 0.043
0 0.004 0 0 0 0.004 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250 0 0 0 2250 225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51 0 0 0 0.051 0.051 /
0 0.104 0 0 0 0.104 0.1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含修改单)》(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光大****公司**厂接管标准中有关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光大****公司****处理厂),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光大****公司****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浓水(反渗透浓水)主要污染物为盐类物质及少量悬浮物,污染物浓度较低,作为清洁下水与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光大****公司****处理厂)。 经监测分析,废水总排口DW001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最大值79mg/L,氨氮最大值6.71mg/L,悬浮物最大值63mg/L,pH范围7.1~7.4(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29.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值1.49mg/L,石油类最大值3.08mg/L,全盐量最大值1340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有机废气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表3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有组织排放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设置封闭式厂房,喷油及烘干、丝印、烘烤、擦版等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喷油工序颗粒物通过管道抽风负压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 经监测分析,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1.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2kg/h;VOCs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3.3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5kg/h;项目厂界VOCs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1.20mg/m3;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0.396mg/m3;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1.6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厂界各点位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项目采取优化厂区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经监测分析,各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3-57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玻璃碎屑、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污泥(玻璃泥、碎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厂家回收,厂内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废切削液滤渣、废UV保护油墨包装桶、玻璃沉渣(含氧化铈)、扫光液滤渣、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废洗网水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设备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切削液桶、废网版、废乙醇桶收集后厂家回收,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边角料、玻璃碎屑、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污泥(玻璃泥、碎渣),集中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等要求。 一般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更换后由厂家回收、用于其原始用途,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滤渣、扫光液滤渣、玻璃沉渣(含氧化铈)、废油墨桶、废活性炭、设备维修与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需置于专门贮存场所收集存放,该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渗漏,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废网版、废切削液桶、废洗网水包装桶、废乙醇桶由厂家回收、用于其原始用途,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提高环境安全防控水平。 企业采取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调查的基础上,企业于2024年1月24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备案编号为:371122-2024-020-L,已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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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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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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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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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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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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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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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