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税务局一楼LED宣传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项目规模:****税务局一楼LED宣传屏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税务局一楼LED宣传屏采购项目
001 ****税务局一楼LED宣传屏采购项目: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潜在供应商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潜在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5、潜在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果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登记获取,********登记处(**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二楼开标大厅(**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及方式:****二楼开标大厅(**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标书代写
1、预算金额:24万元
2、采购需求:****税务局一楼LED宣传屏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并完**装。
4、供货地点:****
5、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6、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记处(**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方式:现场登记并获取询价文件
售价:500.00元/每套(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二楼开标大厅(**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标书代写
8、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二楼开标大厅(**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标书代写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伊美区林都大街3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3****75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6****0220
电子邮件:yc@zzgj.****.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