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公开发布《****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向社会公示调整规划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征求有关公众的意见。
说明:根据《****办公厅****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红线范围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6号),****开发区确定工业集聚区初步红线范围。于2024年2月6日,****指挥部印发了《****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红线范围(2024年版)的通知》明确**经开区工业集聚区实际服务范围22.32平方公里,为“一区三园”布局。“一区”即开发区,“三园”即小寨坝****工园区和何家坝拟拓展区)、尹庵板块、**-**板块(含**、**、工业标准厂房)。其中,位于中部小寨坝镇的****基地****园区)作为小寨坝****工园区和何家坝拟拓展区)纳入。****基地**兰海高速,南至县道X180,西至**河,北至**高速,规划总用地面积9.59k㎡。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概况:园区位于**县小寨坝镇西北部,**兰海高速,南至县道X180,西至**河,北至**高速。规划总用地面积9.59k㎡。
(三)规划目标: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园区的产业特色,完善补强产业链,循环利用、生态发展,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充分利用当地及周边丰富的磷、煤矿****园区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磷、煤矿**精深加工产业,将园区建设成具有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智能化、****园区。
(四)规划定位:本次规划的功能定位为:依托园区的**条件和区位优势,做优、做强,现有骨干企业,****园区发展水平,打造以“磷系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西南地区特色鲜明、产业高端、安全环保、绿色低碳的高****园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建设指导纲领,总体上符合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划及政策,在采取相关管控措施的情况下,满足**省及**市“三线一单”要求。规划目标、功能定位、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基本合理。规划实施后,可以进一步提升区域及周边地区供水、供电、排水、交通设施以及其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水平,改善周边居民的居住生活及就业条件,促进工业企业的集聚发展。
同时,该规划的实施也会存在诸如废水排放影**环境,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企业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影响等问题。在采取规划环评提出的相应环保优化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把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可促进规划区实现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从环境保护角度讲,规划区在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实现环评提出的污水收集、处理,中水回用方案;采取大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内外的敏感区受规划实施的影响很小。同时,在采取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优化方案后,实施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区域环境容量承载能力范围内,****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示期限及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方式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或**德胜恒****公司提出查阅本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公众发表意见途径
公示期间,有关公众及单位可采取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和**德胜恒****公司联系,发表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有效且详尽的联系方式。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昌凌
联系电话:0851-****3019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德胜恒****公司
地址:**市**区**北路8号美的﹒林城时代第TA-1、林城时代第A-21至A-22栋1层4号
联系人:赵仁洪
联系电话:0851-****5486
邮箱:****08398@qq.com
七、附件
1.****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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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