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金石镇鹳蕉路风貌提升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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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金石镇鹳蕉路风貌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用户需求作以下修改:
1、原主要商务要求表中其他栏中补充以下内容:
| 其他 |
(1)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或以上)标准。(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及补充说明,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有关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采购人现场建设工程代表的监督检查。(3)总包及分包规定,本项目严禁违法转包和分包。(4)承包方式,供应商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包人工、材料、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材料检验费、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同价款应包括临时水电接驳费、临时道路修建费等。按照招标内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5)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2、原其他商务需求表中编号1原内容明细和内容说明
|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
1 |
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调整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5,058.77元、暂估价222,726.05元、预算包干费3,051,838.24元不参与竞争报价,投标人应金额填报,不得调整。 |
现修改为:
|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
1 |
报价要求 |
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采购中的技术要求、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2、预算金额:3,051,838.2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5,058.77元、暂估价222,726.05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及市场材料价等情况填报投标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作为竞争性费用进行报价。 3、供应商响应时无需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成交之后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成交总金额不变,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所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不得调整该金额。 |
3、原须知前附表中
| 2 |
开启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标书代写 |
现改为:
| 2 |
开启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8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136****0558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市**区长平路192号A栋604(自主承诺申报)
联系方式:0768-****353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6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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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