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中心】十堰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统香二期方便食品项目)污水设备采购十堰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统香二期方便食品项目)污水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YY-202411QT-004001001)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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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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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高新区乡村**产业示范园(统香二期方便食品项目)污水设备采购**高新区乡村**产业示范园(统香二期方便食品项目)污水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高新区乡村**产业示范园(统香二期方便食品项目)污水设备采购**高新区乡村**产业示范园(统香二期方便食品项目)污水设备采购于2024年11月26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2月17日在**区3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2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山鼎****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414.22 ****000.00 ****313.80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20 20 2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师涛 李万云 李健波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市**区茶点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大道45号
联系人:杨艳
电话(传真):136****466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九洲**8号楼3105室
联系人:****
电话(传真):134****4335
3.行业主管部门:**市****建设局
地址:十****中心巷8号
联系人:刘玉玲
电话(传真):0719-****333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改革局
地址:**区(茶店镇)九州大道9号
联系人:刘龙兵
电话(传真):0719-****165
备注说明:本项目属于设备采购,无需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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