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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水办【2018】19号)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其他相关规定,****于2024年12月18日**有关单位对**市羊场乡红花湾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意见和建议,请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联系人:敖工 联系电话:153****0571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柯工程****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盘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