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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1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做出如下澄清:
一、澄清事项1:
本项目的项目名称为:****新区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标段名称为:****新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填写“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时,对可编辑修改部分填写“****新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对不可编辑修改部分招投标阶段以系统自带内容为准。原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其他部分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标书代写
二、澄清事项2:
原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格内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行,备注内容增加:“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牵头人(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方)的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有关内容。”
三、澄清事项3:
补充上传了本项目有关图纸,各潜在投标人可在附件中查看。
四、澄清事项4:
原招标文件中增加专用合同条款内容14.2.3支付担保内容,本项目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鄂建文〔2023〕25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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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