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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高楼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灾害防治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人:梁淼 联系电话:0561-****295 邮箱:****@qq.com
附件:《****高楼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
附件:****高楼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doc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