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915********3506435 | **** | 总价 | 人民币****000元 |
****202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202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服务已于2024年12月18日15:00时,在****会议室(**市**区**路永泽大厦九层)开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事务所执业证书;
投标报价:****000.00元,壹佰贰拾玖万元;
服务期:1年,并在2025年5月31日前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
总分:88.65分;
项目负责人:高建梅;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会计师;
资格证书编号:520****20019;
第二中标候选人:****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候选人资质:****事务所执业证书;
投标报价:****000.00,壹佰肆拾肆万元;
服务期:1年,并在2025年5月31日前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
总分:79.35分;
项目负责人:夏安娜;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会计师;
资格证书编号:520****20005;
第三中标候选人:****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候选人资质:****事务所执业证书;
投标报价:****000.00元,壹佰肆拾贰万元;
服务期:1年,并在2025年5月31日前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
总分:75.87分;
项目负责人:俞福民;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会计师;
资格证书编号:520****60025;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4年12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 标 人:****
地 址:**市红花****中心北1004室
联 系 人:颜女士
电 话:135****77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永泽大厦九层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0851-****838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