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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泵站重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 | 合格 | / |
| 2 | **顺水****公司 | 合格 | / |
| 3 | ******公司 | 合格 | / |
| 4 | **南力****公司 | 合格 | /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3241
招投标监督部门:****水务局
联系地址:**市**区**街园圃路4号
联系电话:020-****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