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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民规〔2020〕2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经养老机构自主申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初审、市民政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委员会开会讨论并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市黎明福利养老院评定为三级养老机构,**华春堂养老院、****医院、****敬老院评定为二级养老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4年12月25日前邮寄(送**期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过期不予受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市荷城路1289号****308室
邮政编码:537100
监督电话:0775-****812 、07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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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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