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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区金海片区X2024P01地块项目(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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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方案-定标方案前附表-条款号3.2.2 实力要素-子要素内容“(7)技术人员实力2,独立投标人技术人员实力(即投标人在职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造价师的人员数量。”及其证明材料要求。 2.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月3日10时15 分(**时间)”。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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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4年12月18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4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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