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拟对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岱山新材料研究和试验基地新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舟山-岱山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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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拟对中科院**材料所******基地新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生成日期 2024-12-19
发布机构 ****分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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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拟对中科院**材料所******基地新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12- 19 09: 32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拟对中科院**材料所******基地新材料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科院**材料所******基地新材料中试项目

**县中科院**材料所******基地

****

本次项目总投资2620 万元,****基地内利用标准生产车间和公辅设施,**新材料中试项目,包括六个子项目,分别为环氧树脂改性项目、年产1 吨聚碳硅烷项目、年产2 吨液态聚碳硅烷项目、年产10t 碳纤维增特种热塑性树脂预浸料项目、功能性聚酯合成项目、5-羟甲基糠醛衍生物年产100 吨合成工艺开发项目。

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6****环境局**分局网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环氧树脂改性项目废气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年产1吨聚碳硅烷项目废气经降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年产2吨液态聚碳硅烷项目废气降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年产10t碳纤维增特种热塑性树脂预浸料项目废气经降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功能性聚酯合成项目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5-羟甲基糠醛衍生物年产100吨合成工艺开发项目废气经二级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从投料、反应、分离、出料等环节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管控;项****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高浓****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或作为危废委托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项目采用优化选型、厂房隔声、加强维护等措施降噪;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40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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