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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消费扩围,根据《黑****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省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黑建函〔2024〕306号)(详见附件)要求,调整市场主体参与条件,由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调整为“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从事拟补贴商品销售的市场主体”,现再次开展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选定工作。注册地为我市且符合文件条件的相关市场主体,可于12月24日17时前向我局提交申请表、承诺书以及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将于12月26日****市政府网站(www.****.cn)。
联系人及电话:郭 喆 ****
段嘉慧 0452-****417
邮 箱:****@163.com
下载附件1:****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省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
下载附件3:2024年**省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政策参与主体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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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