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路518****广场A座705A | 2,830,000.00元 | 95.85 |
合同包1(**市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监测):
服务类(****)
| C****9900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市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监测 |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市辖区范围内42处不可移动文物(29处石窟寺及13处文保单位) | 投标人负责完成**市辖区范围内42处不可移动文物(29处石窟寺及13处文保单位)安全检测服务,包括:①前端数据采集服务;②数据分析及处理服务;③数据传输、网络及安全服务;④运维服务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运维服务期、设备质保期 除外) | (1)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对文物保护范围内涉及作业面的地上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遮 盖、包裹、隔离等保护措施。(2)投标人为本项目系统建设提供的所有的产品及设备为原装未拆封新品,权属清晰且无 争议。投标人负责系统整体的建设工作,并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设备产品的运输、安 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
童斌全、许涛、刘艳玲、郝**、杨山(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9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510********200002482[2024]00363
2、采购品目: C****9900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3、监督单位:****财政局;监督电话:028-****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所有材料到场后,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后,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00%。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安全监测设备及软件系统等运行正常且在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无争议后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元整)
10、本项目中标金额为283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叁万元整)
11、中标日期:2024年12月19日。
12、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运维服务期、设备质保期 除外)
1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共12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共5家。
名称:****
地址:****车站街39号**园
联系方式:陈老师、028-****7789
名称:****
地址:**省**市**区武青三路225号附8-52号
联系方式:177****5856、****@qq.com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77****58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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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