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区2023年S211线K219+900-K225+940段(华塘大道)交通标线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区2023年S211线K219+900-K225+940段(华塘大道)交通标线提质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858474.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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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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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区2023年S211线K219+900-K225+940段(华塘大道)交通标线提质改造项目 |
**区2023年S211线K219+900-K225+940段(华塘大道)交通标线提质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
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2.验收标准:《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5220-2020合格及以上标准。 |
1、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竣工; 2、项目现场:按图纸要求; 3、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属于记录在**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C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2.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查询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携带以下资料: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并加盖公章,在****(****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首次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14时30分(**时间),地点为****(****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标书代写
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http://www.****.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文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联 系 人: 何婕
电 话:133****8370
地 址:**市人民西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陈伟
电 话: 0735-****133、133****3001
地 址:****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