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天府森林粮库”调元枣产业示范改造提升示范区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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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粮库”调元枣****示范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第三包石硫合剂技术参数要求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市**区景乐南路377****中心八楼),更正为:**省**市**区景乐南路377****中心八楼)。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的第三包石硫合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1项“石硫合剂:≥45%”参数要求有误,现将该项参数删除。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及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2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规定,因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故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景乐南路377****中心八楼)

联系方式:0838-****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北路477号(希**E栋21楼1号)

联系方式:083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838-****012

****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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