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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235565X | 建设单位法人:韩玉忠 |
| 吴经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钻石街2026号 |
| ****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钻石街 |
| 经度:121.92345 纬度: 39.59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0-22 |
| 瓦环评准字〔2018〕00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 |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23556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235565X | 验收监测单位:**海****公司 |
| 912********027034L | 竣工时间:2019-10-01 |
| 2024-01-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08 |
| 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1、项目在设计中、建设过程中及投入运行后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必须对《报告表》的评价内容负责。 2、醇基燃料的使用运输存储要符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企业需建立健全危险品使用运输存放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保局****大队)备案。 3、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生产或使用,此后改扩建环保手续须另行办理。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淘汰原有的1台2t/h燃煤锅炉及原有湿式脱硫除尘设备,更新1台3t/h醇基燃料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淘汰原有的1台2t/h燃煤锅炉及原有湿式脱硫除尘设备,更新1台3t/h醇基燃料锅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卸车、储存:本项目采用醇基液体燃料,醇基液体燃料由罐车运至厂储罐区,通过卸油泵,醇基燃料输送至地面时储罐储存;储罐中的燃料经输送系统送至锅炉燃烧。 软水处理:通过多介质过滤及离子交换树脂净化得到软水,暂存至软水箱备用。 锅炉燃烧环节:锅炉通过醇基燃料加热饮水,生产出蒸汽;高温蒸气送至管网,供生产工序使用。 软水制备工艺: 1)制水——含有钙、镁离子的水,在一定的压力下,以一定的流速流过树脂层时,由于钙、镁离子与树脂的结合能力要大于钠离子与树脂的结合能力,所以,水中的钙、镁离子与树脂上的钠离子进行交换,钙、镁离子被树脂吸附。 2)再生——当树脂上的钠离子都被水中的钙、镁离子交换掉以后,树脂就失去了交换能力,必须用盐水进行再生。再生过程主要分为:反冲洗、吸盐水、慢冲洗(置换)、快冲洗(正洗)、盐水重注等行程,本项目软水制备不包含再生工艺,由设备生产厂家进行树脂再生。 3)反冲洗--再生开始后,先用水把树脂进行自下而上的反洗。本项目软水制备不包含反冲洗工艺,由设备生产厂家进行树脂再生、反冲洗。 | 实际建设情况:卸车、储存:本项目采用醇基液体燃料,醇基液体燃料由罐车运至厂储罐区,通过卸油泵,醇基燃料输送至地面时储罐储存;储罐中的燃料经输送系统送至锅炉燃烧。 软水处理:通过多介质过滤及离子交换树脂净化得到软水,暂存至软水箱备用。 锅炉燃烧环节:锅炉通过醇基燃料加热饮水,生产出蒸汽;高温蒸气送至管网,供生产工序使用。 软水制备工艺: 1)制水——含有钙、镁离子的水,在一定的压力下,以一定的流速流过树脂层时,由于钙、镁离子与树脂的结合能力要大于钠离子与树脂的结合能力,所以,水中的钙、镁离子与树脂上的钠离子进行交换,钙、镁离子被树脂吸附。 2)再生——当树脂上的钠离子都被水中的钙、镁离子交换掉以后,树脂就失去了交换能力,必须用盐水进行再生。再生过程主要分为:反冲洗、吸盐水、慢冲洗(置换)、快冲洗(正洗)、盐水重注等行程,本项目软水制备不包含再生工艺,由设备生产厂家进行树脂再生。 3)反冲洗--再生开始后,先用水把树脂进行自下而上的反洗。本项目软水制备不包含反冲洗工艺,由设备生产厂家进行树脂再生、反冲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锅炉排水及软化箱清洗用水,属于清净下水,排入企业原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醇基锅燃烧醇基燃料产生的锅炉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 污染防治措施:烟囱高度30m,烟气排放标准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燃油锅炉浓度限值。 醇基储罐:储罐上方设置防雨棚,地面做防渗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各种生产设备噪声,生产设备位于生产车间内。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2)隔声、吸声措施:锅炉房墙体加厚,门窗封闭; (3)加强设备运营管理:要定期进行设备维护,避免由于长时间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异常运行,而引起噪声超标。 本项目选用标准锅炉,放置于锅炉房内,并定期进行检修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树脂,三年更换一次,废树脂由树脂更换厂家集中回收,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试运行期间未产生废树脂 |
| 试运行期间未产生废树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534 | 0.0918 | 0.0918 | 0.0534 | 0 | 0.092 | 0.038 | |
| 0.107 | 0 | 0 | 0.107 | 0 | 0 | -0.1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58.03 | 71.22 | 0 | 0 | 0 | 629.25 | 71.22 | / |
| 1.54 | 0 | 0 | 0 | 0 | 1.54 | 0 | / |
| 0 | 0.15 | 0 | 0 | 0 | 0.15 | 0.15 | / |
| 0.14 | 0.01 | 0.01 | 0.14 | 0 | 0.01 | -0.1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软化水罐 | 不排放 | 软化水罐排放属于清净下水,排入化粪池 | 达标 |
| 1 | 醇基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醇基锅炉一台,烟气经30m排气筒排出 | 达标排放 |
| 1 | 锅炉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 设备置于锅炉房内门窗封闭等措施 | 达标排放 |
| 1 | 软化水处理产生的废树脂3年更换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 |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对本项目软化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试运行期间,未产生废树脂 |
| 依托原30m烟囱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烟囱30m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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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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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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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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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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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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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