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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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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城全民健身运动长廊项目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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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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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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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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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市**区城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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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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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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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路以北求实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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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街567号北城天地9幢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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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万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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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余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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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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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8****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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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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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城全民健身运动长廊项目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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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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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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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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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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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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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城全民健身运动长廊项目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答疑澄清补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特别说明-18.其他”修改为:“(1)如因政策原因,本项目红线范围内部分区块不予实施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相应区块施工内容,投标人无条件接受,相关价款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风险。(2)施工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所有红线范围内相应区块的施工任务(开工时间,施工范围等)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政策调整部分区块不予实施,而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指令提前施工的,所造成的所有人材机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索赔发包人不予接受。(3)本项目涉及的土石方量,以及需拆除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发生并经发包人和第三方结算审计单位确认的为准,相关价款调整按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风险。”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月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3、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做出修改。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 **市**区城乡****公司 **** 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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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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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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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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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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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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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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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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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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