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市县区域联动)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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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2024****事业单位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市县区域联动)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网络接入服务。本次采购的“网络接入服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利用传输技术完成用户与网络的连接服务。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和《****财政厅关于印发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晋财购〔2023〕50号),****(****)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市2024年互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有效期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_审核01(交易服务科科长)

3、联系方式:0350-****383

4、联系地址:**市**区雁****服务中心东楼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2024****事业单位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市县区域联动)项目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区七一北路37号

联系人:赵璐

联系电话:156****0815

服务要求:

1
服务名称: 互联网专线接入 带宽:100M 附带IP地址数量:4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100M 附带IP地址数量:4单位:(元/年) 单价 0 - 43,000 43000.00
2
服务名称: 互联网专线接入 带宽:10M 附带IP地址数量:2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10M 附带IP地址数量:2单位:(元/年) 单价 0 - 5,100 5100.00
3
服务名称: 互联网专线接入 带宽:1G 附带IP地址数量:12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上传附件: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1G 附带IP地址数量:12 单位:(元/年) 单价 0 - 340,000 340000.00
4
服务名称: 互联网专线接入 带宽:200M 附带IP地址数量:4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上传附件: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200M 附带IP地址数量:4 单位:(元/年) 单价 0 - 71,000 71000.00
5
服务名称: 互联网专线接入 带宽:20M 附带IP地址数量:2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20M 附带IP地址数量:2单位:(元/年) 单价 0 - 9,000 9000.00
6
服务名称: 互联网专线接入 带宽:300M 附带IP地址数量:4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300M 附带IP地址数量:4单位:(元/年) 单价 0 - 110,000 110000.00
7
服务名称: 互联网专线接入 带宽:30M 附带IP地址数量:2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30M 附带IP地址数量:2单位:(元/年) 单价 0 - 10,000 10000.00
8
服务名称: 互联网专线接入 带宽:500M 附带IP地址数量:12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500M 附带IP地址数量:12 单位:(元/年) 单价 0 - 200,000 200000.00
9
服务名称: 互联网专线接入 带宽:50M 附带IP地址数量:4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互联网专线接入带宽:50M 附带IP地址数量:4 单位:(元/年) 单价 0 - 22,000 22000.00
10
服务名称: 宽带:300M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宽带:300M 单位:(元/年) 单价 0 - 780 780.00
11
服务名称: 宽带:500M 单位:(元/年)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供应商响应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承诺免费提供一定数量公网IP地址(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对应带宽免费IP地址的数量及类型,超出免费数量须提供收费标准)。项目执行期内,采购人如与原供应商续约,应保留现使用的IP地址;如更换供应商,新换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所需费用包括在线路租赁费中,实现网络平滑过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线路无故障运行时间≥99.9%,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保障采购人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接性; 2.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报1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在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修复,4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妥善做好用户档案的保密工作;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服务团队,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所有采购人制定网络安全保障方案,明确所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内容及以非免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报价。 超出后收费标准:每个地址每月50元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宽带:500M 单位:(元/年) 单价 0 - 1,090 1090.00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征集人:****(****)
2024年12月1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19
候选人公示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市县区域联动)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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