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梅林街道13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B包)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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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梅林街道13****中心运营服务项目(B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梅林街道13****中心运营服务项目(B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梅林街道13****中心运营服务项目(B包)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结合项目经费及工作实际情况,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拟申请变更合同内容如下:
一、原合同条款第二条“工作人员配备要求”中“每个中心配备全职工作人员4名,其中不少于2名持证社工(1名中级社会工作师),每个中心至少1名中共党员。若持证社工仅为2名,还需配备一名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实习”,****中心配备全职工作人员3名,其中不少于2名持证社工(1名中级社会工作师),每个中心至少1名中共党员。
二、原合同条款第三条“项目金额及支付方式”,****项目金额改成****000元。支付方式变更为第一期自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总金额的60%,第二期在乙方运营本项目6个月后的1个月内拨付合同总金额的26%,第三期在项目执行完毕并顺利交接,通过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尾款。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财政局下发2025年度预算,项****社区47.8万元/年缩减成35万元/年的标准。此情况符合《****财政局****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财〔2021〕173号)中合同可变更的情形第二条“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合同采购标的内容,但合同金额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进行相应核减。”,梅林街道根据项目预算,并结合目前工作情况,与中标供应商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合同变更内容已经采购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梅林街道梅华路124****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1762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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