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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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时间:2024-12-19

依据《****财政局 ****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项目编号:****)和**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SZCG****201697)合同名称等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项目编号:****)和**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SZCG****201697)

合同金额(万元):28940.5

中标供应商:****、******公司、********公司、深****公司、******公司、深****公司、华润五丰****公司、******公司、深****公司、**市龙****公司、深****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

变更内容描述:

1.承储总量变更。根据**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项目编号:****)和**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SZCG****201697)中标结果,共12家承储企业中标39万吨地方补充储备粮任务。现因实际工作需要,自2025年1月1日起,承储总量由39万吨变更为30万吨,相应地承储企业由12家变更为10家。

2.储备粮名称变更。按照《**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级储备粮分为责任储备和补充储备。39万吨地方补充储备粮是在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储备任务基础上,****政府决策部署自行增储部分。2023年12月底,省政府重新下达我市储备任务。39万吨补充储备粮自服务期满后转为责任储备粮。根据以上实际情况,自2025年1月1日起,合同标题及文本中“补充储备粮”表述变更为“市级储备粮”。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因为实际工作需要。

2.省政府最新下达我市储备任务。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深****中心C区

联系电话:****5723 传真:****1234

合同备案机构:****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858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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