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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出栏10000头商品猪建设项目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市桥头镇联群村下杨组方塘矿山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桥头镇联群村下杨组方塘矿山,****中心坐标为:经纬度为东经113°44'24.31",北纬24°12'16.16",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29361m2,总建筑面积7955.28m2,目前项目实际总用地面积为29361m2,总建筑面积8000m2。项目建成完全投入生产后可年出栏10000头商品猪。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谭国坚
电话:133****41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