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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4〕10号)文件要求,我县按照村医学历、执业资格、连续工作时间、近两个年度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多维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评定。经村医自愿申报、乡级初审,县级复评,现将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复评结果进行公示。
任何单****卫生健康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单位:****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联系电话:0736-****063,地址:**县浔****卫生健康局2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