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4〕57号****关于**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2-20 09:20:00
**县昭州人居环境****公司:
报来《**县昭州人居环境****公司关于审批**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平人投报〔2024〕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专家评审,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县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建设**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中华街53号、**县中华街66号、**县中华街15号、**县中华街54号。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检察院宿舍1栋3层10套,总建筑面积657.2m2,建筑高度9.9m。对粮食局宿舍1栋4层16套进行加固结构及装修翻新外立面,总建筑面积865.6m2,建筑总高度12.0m;对财政局1栋4层24套进行加固结构及装修翻新外立面,总建筑面积652.5m2,建筑总高度12.0m;对法院1栋3层22套进行加固结构及装修翻新外立面,总建筑面积502.1m2,建筑总高度9.6m。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222.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4.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6.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2.08万元。根据《****财政厅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城镇保障性**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综〔2024〕58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政府****政府一般债务支持城镇保障性**工程(住房保障等)项目的通知》(桂财综〔2024〕55号),项目建设资金通过2024****财政厅下达城镇保障性**工程项目资**排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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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