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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字〔2024〕58****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批复
2024-12-20 09:24:00
****建设局:
报来《****建设局关于申请变更**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3年11月3日批复了《****改革局关于**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3〕121号,项目代码为****。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委员会文件《关于撤销********科学技术局的通知》(平编发〔2023〕10号)。结合实际,经研究,同意**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由“****”变更为“****建设局”,除项目业主单位变更外,其余事项仍按平发改投资字〔2023〕121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