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行审投字〔202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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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项目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站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印发关于**市昌景黄铁路暨高**站****领导小组第一次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洪昌景黄暨高**纪要〔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完善**高**站区域整体路网建设,满足**区域交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原则同意实施**高**站新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一期。
二、项目名称、代码:**高**站新区建设项目—交通路网工程一期,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地点:高**站新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含**大道及管廊工程、**西路(**路-**大道)、南嵩路及管廊工程(**大道-昌南大道)、滨**路(**路-绿友路)、胡板路(朱**路-昌东三路)、天祥东路(东站南路-昌东三路)、纬九路(天祥大道-天祥东路)、纬十路(天祥大道-天祥东路)、纬十一路(天祥大道-天祥东路)、纬十四路(谢埠东路-天祥大道)、纬十五路(天祥大道-东站西路)等11条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综合管廊、交通设施、照明、管线工程(含强弱电、给水、燃气等)及绿化景观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待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明确,资金来源按照《****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站****协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文件执行,资金来源为高**站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出让金。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批复。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项目单****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审批局
2021年 2月9日